目 录 第一部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、主要职能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二、收入决算批复表 三、支出决算批复表 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七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(无收支) 八、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(无收支) 九、资产情况表 十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第一部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概况 一、 主要职能 1、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章、制度,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监督实施; 2、管理、监督、考核律师事务所、公证处,开展律师、公证业务; 3、管理、指导法律服务所,开展基层法律服务; 4、开设“148”法律服务专线,提供法律咨询服务; 5、管理和指导司法所开展工作; 6、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,协调、指导全县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。 7、负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治理; 8、负责法律援助工作; 9、管理和指导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延伸帮教工作; 10、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鉴定工作; 11、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、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; 12、接受县人大、政府对部门有关地方法规、规章的咨询; 13、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协助县委考察司法所领导干部; 14、承担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二、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部门决算为县本级决算,没有下属单位。 第二部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(一)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度上年结转和结余26.14万元,本年收入443.80万元,本年支出452.84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17.10万元。 (二)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26.14万元,本年收入435.46万元,本年支出444.50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17.10万元。 (三)我单位机关预算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,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。 (四)2015年度“三公”经费支出18.87万元(上年度32.97万元)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.77万元,国内公务接待费0.1万元,无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国费,2015年底保有车量10辆。我局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,加强支出管理,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,不给财政增压力。 第三部分 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(详见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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